2017年6月14日上午,农业部就《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为《意见》)举行新闻发布会,农业部于康震副部长就《意见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。
为达到环保要求,今年各地猪场拆迁一直不断,但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却始终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,今天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就拆迁补偿的一事做了具体的回答:
1规模猪场的拆迁可能会影响养殖户的收入,该怎么保护他们的利益呢?
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:据了解,近年来,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、片面的现象,从而影响到产业发展和养殖户的收益。例如,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,或者采取一禁了之、一拆了之的简单化方式,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“建设无猪县”的口号。他们没有很好地统筹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,导致部分养殖场户的利益受到损害。我认为,出现这种偏差,思想根源就是没有很好地坚持辩证思维和两点论,遇到什么事情就走极端。
2新政策《意见》怎样保障猪友的利益
针对这种现象,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统筹兼顾、有序推进;奖惩并举、疏堵结合。具体说来有这么几点:
01、不该禁养的不能禁。
要科学划定禁养区,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。为此,环保部、农业部联合制定下发了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》,要实事求是,科学分析,按照标准划定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》,以此督促地方政府落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,避免只要环境不要生产的极端片面做法。
02、该禁的要坚决禁,但要给予合理补偿。
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、风景名胜区、城镇居民区、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等。在这些区域从事畜禽养殖,对周边居民、环境影响比较大,该拆的要拆,该迁的要迁。但是,要充分照顾到养殖场户的合法利益,给予合理的补偿。涉及搬迁的养殖户,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,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。这就是《意见》的宗旨。
03、支持养殖场户转型升级,实现绿色发展。
畜禽养殖污染是畜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,所以也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。造成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,所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解决,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。
对于畜禽养殖场的环保问题,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、可持续发展为主,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,更不是唯一的办法。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,不能简单地今天提出要求,明天就要达到,这显然不客观,也不现实。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,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、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,以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。
3现在再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?
中央纪委、监察部:发出通知,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,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,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。
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,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,因工作不力、简单粗暴、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,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、隐瞒不报、压案不查的,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的,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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